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7 11:52:00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

“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法治湘西建设,根据《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的决定》、《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及《湘西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州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促进全州司法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湘西建设。

  二、主题内容

  用5年时间,通过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主题活动,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组织机构

  成立州司法局“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龙文高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龙继华、杨再武,州依法治州办专职副主任黄昌华,吉首监狱政委刘国忠,州劳教(强戒)所所长胡世贵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包传斌、政策法规科科长向佳顺、监所管理科科长周光全、宣传科科长包南生、律师管理科科长吴志云、公证管理科科长田丽、司法鉴定科科长向宏宣、社区矫正科科长田爱华、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吴永华、州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谢戎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政策法规科,龙继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向佳顺、周光全、吴志云、吴永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活动的安排、统筹及活动方案的贯彻执行,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活动信息。专职联络员向佳顺同志。

四、活动内容

围绕“司法公正湘西行”主题,按照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要求,重点在刑罚执行、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等三个领域开展。

1)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干警在司法过程中做到“廉洁司法、行为正当”。抓好司法公信力建设,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普法决议及州委、州政府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湘西建设,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有效促进司法公正。

3)在吉首监狱和州劳教(强戒)所开展“规范、公正、廉洁”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实行狱(所)务公开,集中开展减刑(教期)、假释、保外就医、调训等工作的大检查,确保监所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4)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依法实施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措施,确保社区矫正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强化考核奖惩,最大限度地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等各项工作。

5)加强对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工作的指导,在全州开展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创建活动和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教育整顿活动,指导司法所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调解、处理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6)在全州律师公证队伍中开展“依法、诚信、尽职”主题教育活动,规范律师、公证员执业行为。

7)法律援助要建立标准化接待窗口,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特别是县市公安局看守所),方便人民群众。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制等制度。

8)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在全州司法鉴定机构集中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大检查,制定行业规范和相应制度,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

  五、今年活动安排

  时间为20139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9月)

  (1)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订《湘西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方案》,明确职责,确定具体活动内容。

2)参加州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的在全州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正式启动活动。

3)组织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各类媒体报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750766

  2、重点推进阶段(10月至11月)

1)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相关单位等方式收集整理我州司法行政干警、司法鉴定人、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中不廉洁、不公正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诚信建设,规范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组织公证律师队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开展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教育整顿活动,做到诚信为民,热情服务。依法做好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司法服务工作,建立法律服务回访制度及案件评查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确保法律工作者的各项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3)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严格按照《湘西自治州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核评议细则》做好这项工作。司法行政机关重点考评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活动的情况。监所单位重点考评实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调训”及减延期情况。

4深入开展监狱劳教(强戒)所教育质量年活动,把提高对罪犯、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作为监所中心任务。

5)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督查,探索建立确保本系统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11月,州“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组委会将开展一次督查。

  3、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整改提高。对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某些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2)总结验收。对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接受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12月,州人大常委会将召开年度活动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会。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及时处理活动相关事务。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司法公正湘西行”主题活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

(二)加强宣传。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和调研,采取开辟专栏、主办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先进,推广典型,共同把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三)突出重点。要根据党委工作重心,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反映本辖区或本单位司法不公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司法公正湘西行”工作的重点,通过活动服务于全州工作大局,努力为建设“四个湘西”服务。

  (四)要结合当前我州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推进城乡同建同治、社会创新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创造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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