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湘西自治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公示
根据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关于开展“湘西自治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州司发通[2023]4号)文件精神,为总结推广各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命名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现将拟命名单位公示如下。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村(社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举报或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州司法局联系人及电话:田丽 0743-8750342;电子邮箱:xxpf2011@163.com;地址:湖南省吉首市吉凤街道高新区州府西路9号。
州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杨俊 0731-8528381;电子邮箱:71974653@qq.com
附件:第二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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