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贯彻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州司法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依法设立,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三)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执业律师总人数达到15人以上(含15人),律师事务所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成为入驻供应商;
(四)律师事务所指派2名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指派的执业律师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经验;
(五)模范遵守行业执业行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及该所指派律师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荣获过省级示范所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可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材料寄出之日为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10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在“湘西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公开选聘湘西州司法局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三)提交材料:
1.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律师事务所及指派律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
3.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4.获得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等。
三、工作职责
(一)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就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参与处理或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州司法局的合法权益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起草、讨论,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四)参与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五)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六)草拟、修改、审核、评估、论证以州司法局(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协议,根据需要参与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
(七)应州司法局要求开展法律讲座或培训;
(八)指派执业律师每周固定1天上门坐班;
(九)州司法局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年限及报酬
(一)服务年限
自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服务报酬
每年向律师事务所支付4万元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具体支付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五、选聘程序
通过自愿申报、资格审查、审核批准、网上公示、聘任签约等程序确定选聘对象。必要时,可组织开展现场考察。
联系人:张女士 0743-8750766
邮 箱:zsfjwsk@163.com
附件:公开选聘湘西州司法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湘西州司法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