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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人民检察院驻湘西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

来源:湘西州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5 09:50:00 字体大小:

7月3日,湘西州人民检察院驻湘西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丽与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印道其共同为检察联络室揭牌。

座谈会上,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松宣读了《湘西州人民检察院驻湘西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州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滕鹏对检察联络室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州强戒所党委书记、所长贾春宏汇报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李丽指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是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公民人身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与时俱进开展好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有助于提高执法司法质量和水平,有助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湘西、法治湘西建设。对如何更有效地推动检察联络室实质化运行,确保我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李丽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制隔离戒毒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检察监督,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必须落实的改革任务、必须担当的法治使命。

二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制约。检察机关要派员常驻强制隔离戒毒机构,专门从事检察监督工作,检察联络室要正确处理法律监督权与行政权的关系,牢牢把握职权边界,依法审慎监督,充分尊重执法、司法规律,不干预强戒所正常的行政执法活动,以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检察联络室要积极主动深入了解强戒所相关工作,熟悉戒毒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强制隔离戒毒全过程,加强沟通协调,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帮助强戒所解决实际问题,在双向互动中促进强戒所自我监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升监督实效。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素质。派驻干警要坚持勤学善思,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开展试点工作;要围绕平安湘西、法治湘西建设大局,科学谋划检察监督工作;要立足抓紧解决当前重点任务,谋划建章立制提升规范化监督水平;要用足用好调查研究基本功,和强戒所干警“多坐一条板凳”,集思广益找办法,尽心尽力强监督,用心用情搞服务。

印道其表示,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科学精准把握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履职要求,不断增强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驻所检察监督工作落实落地。

会后,李丽、印道其一行实地查看了州强戒所戒毒人员生活学习区、指挥监控中心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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