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2021年全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社区矫正工作围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一条主线,积极推进“两项建设”,重点开展“三项活动”,着力提升“四种水平”,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四项任务。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共同谱写好“十四五”开局新篇章,为平安湘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积极推进“两项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打好基础
1.推进领导体制建设。推进各县市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年内实现八县市全面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并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2.推进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力度,积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推动县市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履行刑事执行职责。大力推进队建制改革,强化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专业化建设,建立由执法中队分片管理、专职负责的工作模式。
二、重点开展“三项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3.抓好“规范化执法年”活动。积极响应省厅号召,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采取上级督查和交叉检查的方式,全面规范执法、监管、教育、帮扶等各项工作。监管执法规范化,重点规范调查评估、信息化核查、外出管理、事项审批、奖惩考核、病情复查诊断、出入境管理等工作,实现执法主体、程序、标准、文书规范。教育帮扶重点规范矫正个案、教育内容、教育标准、矫正评估,切实提高教育矫正措施的适配性、精准性。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示范点评选活动,全州评选3个县市区,由州社区矫正委员会授予“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示范点”,其中,评选推荐1个县市区,由省社区矫正委员会授予“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示范点”。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开设宣传专栏,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
4.抓好“纸面服刑”专项清理活动。联合检察机关进行督查,清查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复查和诊断情况,重点清查是否按要求定期开展病情复查诊断,经诊断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是否及时提请收监;清查假释对象监督管理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清查日常报到、走访考察、信息化核查和外出管理等。
5.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重点突出“四项任务”:第一,清除害群之马,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第二,整治顽瘴痼疾,强化治建并举,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第三,弘扬英模精神,激励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第四,提升能力素质,引导社区矫正管理队伍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
三、着力提升“四种水平”,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增强推进动力
6.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推进工作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专职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队伍。制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进一步明晰责权内容、界定职责权限,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推行持证上岗执法,按照司法部的统一标准制作社区矫正执法证,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执法上岗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社区矫正执法证。举办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技能竞赛活动,选拔人员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比赛。
7.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加强对智慧矫正管理系统使用的培训指导、督查,充分发挥智慧矫正管理系统“指挥棒”作用。加强“矫务通”、“在矫通”和“协矫通”的推广应用。按照业务工作网上办理流程和标准,重点规范信息录入、事项审批、暂予监外执行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执法工作网上督查。推进一体化平台与政法跨部门案件平台、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对接,在人员信息、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执行变更、文书抄送等环节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流转。继续开展智慧矫正建设试点工作,实行建设方案预审制度,加强对吉首、古丈的指导督促,确保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审核验收。
8.提升工作社会化水平。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必要帮扶,每个县市区向社会组织购买2个以上的服务项目。按照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9.提升工作保障水平。报请州人大开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专题调研督察,调研法律实施过程中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加以解决。积极支持省局会同省财政厅开展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专项问题调研,提高经费保障标准,依法解决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问题。
四、确保完成“四项重点”任务,实现安置帮教工作提质增效
10.规范开展衔接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刑满释放衔接安置工作,根据风险等级及防疫要求,及时调整衔接安置政策。强化与监狱、看守所联系,完善对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等情形需要社会救助的服刑人员提前三个月通报制度,逐步实现重难点刑释人员顺利衔接。
11.有效提升帮扶水平。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跟踪帮教措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按照“十四五”编制要求,规范开展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12.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充实完善各项信息数据。落实省局要求,强化与公安、人社、民政等成员单位数据汇集,逐步实现安置帮教管理系统“智能化”。
13.抓好情暖高墙活动。继续做好“为了花朵的微笑”佳祥助学、“小海豚关爱成长计划”帮扶活动,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情暖高墙 关爱孩子”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