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已经州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在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统一主导和操作的重大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着力推进7大类46项重点改革,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行政机构改革专项小组负责)
1、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基本完成州县市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
牵头单位:州编办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政府法制办等
2、深化乡镇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乡镇行政综合执法,理顺乡镇站所管理体制,加快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形成有责理事、有权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的乡镇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法制办
参加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司法局、州林业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等
3、在完成全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单位:州编办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文广新局、州卫生局、州人口和计生委等
二、推进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实施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全面实行商事登记、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逐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
参加单位:州人大法制委、州编办、州教育局、州工商局、州科技局、州经信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局、州卫生局、州地税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文广新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政府法制办、州商务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国税局等
5、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构建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湘西分行、州公安局
参加单位:州中级人民法院、州编办、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国税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湘西银监局等
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将现有国有企业区分公益性、功能性、竞争性不同定位,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和发展壮大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争取2015年基本化解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
牵头单位:州国资委
参加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总工会
7、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政资、政社分开。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重组、优化国有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增强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功能。
牵头单位:州国资委、州财政局
参加单位:州人大法制委、州人大财经委、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
8、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理顺州以下财政体制,增强财政资金绩效,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大预算工委、州发改委、州审计局、州政府金融工作办、湘西银监局
9、推进金融创新,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村镇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金融工作办
参加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湘西银监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
10、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强和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和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参加单位:州工商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经信委、州商务局
11、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租赁经营、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更加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大城市投融资平台建设,创新城市土地收储、经营体制机制。在环卫保洁等公益性领域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参加单位: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政府金融工作办、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湘西银监局
12、深化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实行招投标透明化管理。建立统一、透明、规范的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市场。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州发改委、州纪委监察局、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国资委、州政府法制办
13、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改革。加快建立公平统一、规范有序的现代人力资源市场,完成州、县市两级人力资源市场整合。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财政局
14、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加快园区平台、市场平台、综合交通平台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推进湘西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公路口岸建设,服务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口岸办、湘西经开区
三、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农村改革专项小组负责)
15、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牵头单位:州农办、州农经局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工商局、州政府法制办
16、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牵头单位:州农办、州政府金融工作办
参加单位: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政府法制办、州地税局、州国税局、湘西银监局、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
17、全面放开中心镇、小城市落户限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公安局
参加单位:州农办、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卫生局、州政府法制办
18、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
牵头单位:州农办
参加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林业局
19、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增加扶贫投入的长效机制,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健全贫困人口识别、动态管理和贫困统计监测制度,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创新开发式扶贫工作模式。
牵头单位:州扶贫开发办
参加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州农办、州建整办、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旅游局、州教育局、州文广新局、州卫生局、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移民局、州政府金融工作办、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湘西银监局
20、完善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城乡同规划、设施同建设、产业同推进、环境同整治、事务同管理,实行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常态管理、长效治理。
牵头单位:州委办公室、州同建同治办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农办、州农业局、州环保局、州旅游局、州文广新局、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湘西电业局
四、推进社会体制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社会体制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负责)
21、每年选择若干中小学试点,建立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度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参加单位:州编办、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
22、启动养老、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制度。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参加单位:州卫生局、州财政局
23、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属地政府托底保障制度,在全州范围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参加单位:州财政局、州总工会、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经信委
24、逐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州卫生局、州医改办
参加单位:州编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
25、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牵头单位:州人口和计生委
26、完善州、县市两级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完善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牵头单位: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编办、州经信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粮食局
27、认真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州级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扩大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提高立法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州人大法制委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民委、州政府法制办
28、认真实施《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规定(试行)》和《州委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着力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牵头单位:州政协办公室
参加单位: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统战部
29、健全村(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完善民情恳谈、社区听证与论证、社区评议与质询等对话机制。建立健全村(居)民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农办、州农经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
30、积极稳妥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文广新局
31、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司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和重要案件庭审的电视或网络直播,实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公开。
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
参加单位:州人大内务司法委、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国家安全局、州司法局
32、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做好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州人大法制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五、深化生态文明和文化体制改革,把我州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文化公园(生态文明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
33、启动对自然生态空间和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划定耕地、森林、湿地、水体等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
参加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
34、实施绿色消费政策,推行政府两型采购制度,完善清洁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机制,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科技局、州财政局
参加单位:州农办、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工商局
35、全面推行阶梯式水、电、气价制度。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物价局
参加单位:州住建局、州水利局、湘西电业局
36、加快建设和完善对重点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林政管理,推进达标排放,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州林业局、州环保局
参加单位:州农办、州农业局、州水利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经信委、州发改委
37、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编办、州财政局、州文广新局
38、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文广新局、州工商局
39、建立健全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机制。加强民族语言、习俗、歌舞、服饰、饮食、建筑等民族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广新局
参加单位:州民委、州教育局、州旅游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
40、推进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机制创新,促进规划紧密衔接、项目有效统筹、产业互动发展。
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州发改委、州旅游局、州文广新局、州林业局
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
41、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的具体途径和办法。
牵头单位:州纪委
参加单位:州人民检察院、州委组织部、州审计局
42、推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牵头单位:州纪委
参加单位:州编办、州委组织部
43、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规范并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具体制度。
牵头单位: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州纪委、州财政局
七、推进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负责)
44、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以绩效考核为总揽,整合规范考评项目,统筹考评组织实施,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减少基层迎检迎评负担,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州委、州政府决策落实,推进全州五位一体建设。
牵头单位:州委办公室、州绩效考核办
参加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全面小康办、州同建同治办、州统计局
45、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唯GDP取人、年龄层层递减等现象。健全干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与任期制相结合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
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州纪委、州人社局
46、健全工作责任落实、协调联动、问责追责机制,促进改革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州委改革办(州委政研室)
参加单位: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纪委、州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