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无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案
2022年8月17日,网信部门发现湘西州某自来水公司自8月5日暂停了收费业务。
9月5日,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经调查取证,该自来水公司缴费系统自上线使用以来,未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且公安机关于2022年6月已要求整改,但一直未进行整改到位,于8月4日被黑客植入勒索病毒,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长达5日,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履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该自来水公司违反了《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湘西州网信办要求该自来水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人代表罚款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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