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以案释法

凤凰县王某某与李某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

来源:凤凰县司法局 作者:凤凰县阿拉营司法所 王平汉 发布时间:2022-07-25 15:15:00 字体大小:

(一)案情简介

2022年3月,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某镇某乡王某某与李某某的女儿王某甲(小学四年级)向班主任张某倾述因父亲近半年来总是在饮酒后对自己实施家暴,且以无法支付学费欲让其退学,因此,王某甲想自杀。

张某将此事反映给该镇分管妇女工作的领导向某,向某得知此事后马上与该镇司法所长田某进行商量,通过走访王某某家邻居、村干部及家属等长达半个月的调查,了解到因家庭琐事王某某与李某某于2018年6月分手,女儿王某甲由父亲王某某抚养,因王某某长期酗酒,经常酒后殴打王某甲,且因王某某无稳定经济来源,无法支付王某甲学费及校车费,故多次让王某甲退学。

为避免事态升级,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作为,积极劝说王某某放弃女儿抚养权,交由妻子李某某所有,保障王某甲享有正常的人身权和受教育权。

(二)调查与处理

调解过程

鉴于王某甲作为即将步入青春期的少女,王某某长期酗酒,酒后无法控制自身行为,未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事件性质进一步恶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致认为应主动作为,迅速制定调解方案,及时介入,争取将王某甲抚养权改为由其母李某某所有,日常生活由李某某负责照护,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因王某某长期酗酒,常常大清早就喝醉不知去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村干部多次上门欲找王某某沟通,均未能见面商谈。为了王某甲的安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村干部,长时间蹲守王某某家,一有机会便与王某某进行沟通交流,劝说其为了女儿的身心健康,将女儿交由母亲抚养,但均被王某某回绝。后又多次联合镇派出所民警上门进行警示劝说,也未果。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镇人民调解委员、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事态严重性多次告知王某某,没了酒精的麻痹,想起来作为父亲职责的王某某,终于答应了。

调解结果

王某某与李某某于2022年6月16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民警、村干部、双方亲属见证下共同签下调解协议:王某甲的抚养权改为母亲李某某所有,王某某需经得李某某的同意,才能探视女儿王某甲。王某某不得无故骚扰李某某及女儿日常生活。双方当场履行。

为进一步更好维护李某某和王某甲自身权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双方向该地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从法律上明确将王某甲的抚养权交由母亲所有,王某某不再拥有王某甲的抚养权。

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还积极向县妇联争取,为王某甲获得了转学的名额,在离母亲更近的地方继续安心读书。

(三)法律分析

该纠纷在农村相当少有,之所以取得圆满成功,体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全依据《人民调解法》的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展调解的,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遵循了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

该纠纷之所以取得圆满成功,关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即: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变更抚养权的方式

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重点围绕以上第2点展开调解与说服当事人,采取协议变更方式,依法依理取得圆满成功。

(四)典型意义

纠纷调解往往是由当事人双方主动提出,根据双方意愿再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应机构进行调解,但该案与其他人民调解案不同的是,该案是由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作为,为帮助、保障王某甲的自身权益而积极出击的调解案。因当事人王某某长期酗酒,一开始酒后常常对妻子李某某施以家暴,李某某因害怕有家不敢回,此后王某某将暴力行为转向施加于女儿,即使得知女儿被家暴,李某某也不敢反抗王某某,更不敢接走女儿。

女性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男性的暴力行为下,常常很多时候敢怒不敢言,不敢主动争取自身的权益,此时,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及时调整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不仅仅是矛盾找来时去解决,更应该主动去发现矛盾,找出隐患,将矛盾消灭于萌芽,将矛盾扼制于初期,真正让人民调解成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社会治理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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