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吧经营,保护未成年人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2023年2月,龙山县某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宋某某(湘14049xxxxx)、向某某(湘14049xxxxxx)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龙山县某办事处的龙山某网吧进行日常检查,该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433130xxx号,现场负责人张某某。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18号机上网人员疑似未成年人,通过询问,该上网人员名叫彭某某,2005年9月出生,现年17岁;23号机上网人员疑似未成年人,通过询问,该上网人员名叫田xx,2005年11月出生,现年17岁;执法人员通过与收银台服务器电脑上《万象网络管理系统》对比发现:18号机上网人员名叫彭某某,男,身份证号:433130xxxx;23号机上网人员田某某,男,身份证号433130xxxxx。以上两名被询问人员基本信息与《万象网络管理系统》上网人员登记信息一致。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张某某全程陪同。
【调查与处理】
当事人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作出如下处理:1、对现场情况进行拍摄取证;2、填制《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疑似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表》;3、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开具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到我局接受调查和询问。
张某某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到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符海燕承认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业场所的事实,并对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6张照片打印件予以签字确认。
经执法大队法制部门、相关负责人和某某局审核后批准立案,由执法人员宋某某、向某某负责办理此案。
案件调查查明了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份,证实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现场照片打印件6张,证实当事人20xx年xx月xx日开门营业的事实和执法人员依法现场获取证据的过程;
3、当事人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实当事人承认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事实。
以上证据执法人员均向当事人出示并进行了核对,当事人均予认可。经过执法局法制负责人、机关负责人对上述事实从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方面审查,认为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所取证据合法、确凿,可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执法局对法律适用审核后认为: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应当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本局拟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停业整顿15日。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龙山县某执法大队财务室非税窗口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人民政府或xx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典型意义】
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被处罚案件,是一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该案涉及到的是在如今的网络化时代,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因为孩子们自控能力差,网络游戏具有极强诱惑力,如果放任他们沉迷网络不仅会耽误学业前程还会损害身心健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家长关心,社会关注,如何防止未成年人受到“精神鸦片”的侵害,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全社会采取有效措施。互联网内容虽然丰富多彩却也鱼龙混杂,世界观尚未成形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到不良影响,而且大量新奇的游戏吸引未成年人,缺乏自制力的未成年人若沉迷网络虚拟世界,将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人格塑造、现实生活及学业。然而一些网吧的经营者面对利益的诱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未成年人进入,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经营者切莫挑战法律底线,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