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社区矫正对象龙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被省社区矫正管理局给予重大立功奖励
近日,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核同意给予花垣县社区矫正对象龙某重大立功奖励。
2019年7月19日下午,龙某骑车去民乐与贵州交界的虎渡口河边钓鱼。看到一年轻女子站在水中似欲轻生,因连续几天下雨,河流水位升高,水流湍急,女子站在河中十分危险。龙某见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女子继续往河水中央走去,不多久,大半个身体已没入水中,情形十分危急,龙某毫不犹豫跳入洪水中往女子方向游去,当游到她身边进行救助时,受到她极力反抗,但是龙某仍然不放弃,经过二十多分钟的施救,龙某费尽力气与另一钓鱼的年轻人把该女子拉上岸边,这时,民警也赶到岸边。
龙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行为,经花垣县司法局调查核实收集申报重大立功奖励资料,建议州社区矫正管理局进行审核并上报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核。
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认为,社区矫正对象龙某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彰显了良好的道德风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龙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具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重大立功情形,应当给予重大立功奖励。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