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人员遇困难 司法所伸出援手
——峒河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感谢吴所长,感谢刘科长!感谢感谢!”与保安公司签好聘用合同的老梅连说了好几个“感谢”。
2018年10月,峒河辖区居民老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五千元罚金,且五年内不得报考驾照。接到判决书后,老梅来到峒河司法所报到,开始为期十个月的社区矫正。初到司法所,老梅情绪低落,对以后的生活一筹莫展,准备转向外省投靠亲友。
经司法所调查,老梅是一名下岗工人,下岗后以跑短途运输维持生计,其爱人在外地打工,工资微薄,儿子正在上大学,一家人主要经济来源就是老梅跑车的收入。如今车不能跑了,加上五十好几的年纪找工作实在不易,老梅一家的生活顿时陷入了困境。因为变更居住地条件未达到,准备投靠亲友的目的地司法局对老梅的变更申请不予接受,老梅这下更是心灰意冷。为此,峒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找老梅谈心疏导。在谈话中得知,老梅与峒河辖区单位吉大师院保卫科刘科长相识,司法所及时把老梅的情况反映给刘科长。了解到老梅的情况后,刘科长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经同意后联系了保安公司,这就有了文章开头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幕。
如今,老梅成了吉大师院一名安保人员,有了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效降低了再犯罪风险,为其今后的社区矫正之路打下牢固的基础,也为老梅的精神回归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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