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首例网上追逃社区矫正人员成功收监
“滕某,你因被吉首市司法局三次警告,被吉首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现按照相关规定对你进行收监执行,希望你以后服从管理,积极改造……”。
社区矫正人员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被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由吉首市司法局执行管理。2018年5月我局以社区矫正人员滕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管规定,三次给予警告,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请撤销滕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刑罚。吉首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18年6月裁定撤销滕某宣告缓刑的执行部分,对滕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收监裁定下达后,我局积极开启收监程序,将滕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吉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任平高度重视,指示吉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及相关派出所必须全力配合市司法局开展网上追逃及收监、投监相关配合工作。通过努力,2018年7月18日凌晨,怀化铁路公安处吉首站派出所民警将滕某抓获。公、检、法、司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按照相关规定于2018年7月18日将社区矫正人员滕某送入吉首市看守所关押。至此,吉首市首例网上追逃社区矫正人员在各部门的配合、努力下成功收监。
(图为怀化铁路公安处吉首站派出所民警抓获滕某)
(图为投监之前采集滕某相关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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