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我的“送法下乡”日记
大学生志愿者 詹童舒
7月27日,我有幸参加了古丈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大学生“送法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此次活动的目的地是断龙山镇。伴随着晨光,我们来到了断龙山镇的集市,开启了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发放普法手册,解答法律咨询。我们将法治宣传扇子送到了群众手上,天很热,赶集人很多,大家一边学习法律知识,一边挥动着扇子,空气中多了一丝丝凉爽,这般和谐情景深深刻进了我的脑海里。普法对象包括各种年龄段的人,我们为他们细心解答疑惑,告诉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这次活动,我也明白了大学生志愿者在法治宣传中的桥梁作用。
大学生志愿者 彭明菊
微风不燥,阳光正好。7月27日,我和志愿者小伙伴们来到断龙山镇,对乡亲们进行普法知识的宣传。刚好今日是断龙山镇的赶集日,街上人很多,我们志愿者热情地对乡亲们解读了法律知识并发送了夏日小礼品,乡亲们很朴素很热心。
断龙山镇怪石嶙峋,山山相印。我们在断龙山镇司法所向所长的带领下,来到了坐苦坝村进行了考察调研。向所长在车上给我们细说了坐苦坝村的发展,从泥泞石子小路到宽敞水泥大道,几乎村村通公路的断龙山镇让我想起一句话“想要富,先修路”。这些更让我觉得党和国家的伟大,基层干部的守职与努力。我们有幸参与了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毛古斯”传习活动,与传承人进行了交流,法治与非遗碰撞出不一样的火花。民族文化不能丢,不能忘,民族文化应当代代学习,代代传承!
大学生志愿者 龙俊羽
在县司法局的精心组织下,在各志愿者的精诚合作下,此次“送法下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回顾断龙山镇“送法下乡”活动,有三点感受与收获:一是深刻认识到了“送法下乡”活动的重要性。我们下乡普法服务的对象大多文化层次不高,年纪大的爷爷奶奶甚至还不识字,对法律的了解并不是很深厚。我们志愿者们结合法律实例向他们讲授法律知识,起到了一个传输的作用。二是深刻认识到了当地政府对百姓的真切付出。我深刻感受到当地干部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的践行。他们因地制宜,心系百姓,把家乡发展得越来越好。三是深刻认识到了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与保护。我们深入了解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茅古斯。茅古斯被誉为中国舞蹈及戏剧的最远源头和活化石。它为什么能流传至今?正是因为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11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布并在同年六月开始施行,它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有序开展。
大学生志愿者 方一娟
7月28日,我们“送法下乡”志愿服务小分队来到默戎镇龙鼻嘴村、默戎苗寨,开展“送法进农村、进景区”活动。今天是个大晴天,阳光撒在苗寨上,古老的建筑焕发新生,苗族文化深深吸引了我。进入苗寨伊始,我们体验了苗家拦门礼,感受了苗族群众的热情,同时也将法律知识大餐带给了当地村民。我们穿寨入户,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发放普法宣传手册以及扇子、水杯等法治宣传礼品,增强了村民法律意识,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这次活动让我走出了校园,深入社会,让我了解了更多家乡的风土人情。在给其他人普法的同时,自己的法律知识也得到了相应的增长。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会更加珍惜实践活动机会,努力学习,为家乡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学生志愿者 李韬
今天是我第二次参加古丈县司法局组织的“送法下乡”活动,对普法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们向墨戎苗寨景区的工作人员、商户和苗寨当地居民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宣讲,赠送法律宣传手册和法律文创产品。普法强基,送法进村。我们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方式,满足农村群众和景区经营业主的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有效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氛围建设。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我们要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用法律知识保护好身边的人,更应该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助力家乡建设。
大学生志愿者 田静垚
7月28日早晨,我们一行人抵达了墨戎苗寨。一进入寨子,我就被寨子的原生态所吸引。房屋依山而建,错落有致,盖满了苗族特色的木质结构。漫步在石板小径上,我感受到了这里的宁静与安详。我们为村民们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和水杯等小礼品,宣传法律知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感到非常荣幸能够参加此次送法下乡活动,为村民们宣传法律基本知识,为他们解答疑惑。这次活动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也让我更加热爱生活,关注社会,关心他人,我将永远珍藏这次宝贵的经历,同时也希望能够继续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