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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 2023年07月07日 11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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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公告(第8号)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我州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在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一)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地点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办公楼207室(地址:湘西州高新区州府西路9号)

    (三)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须本人提交材料,上述材料原件经州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43-8750586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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