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湖南省司法厅公告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 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内地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市州司法局说明情况。
二、现场面审
(一)面审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二)面审地点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办公楼207室(地址:湘西州高新区州府西路9号)
(三)面审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州司法局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防疫要求
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州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程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绿色电子健康码,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测量。有从高风险区、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申请人请提前联系。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43-8750586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