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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选拔跟班学习人员的通知

  • 2016年09月29日 10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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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司法局,州直监所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选拔跟班学习人员3名,现将公开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各县市司法局(含司法所)及州直监所单位在职在册的公务员。

二、选拔名额:共3名。

三、跟班学习人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纪律观念。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3年以上(2013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男性,未婚。

(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法律素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形象气质好,身心健康。

四、选拔方式

选拔分为面试审查、笔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一) 面试审查。2016年10月下旬由政治部牵头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面试审查,挑选形象、气质、语言、举止均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笔试阶段。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政治常识,司法行政业务分占40%,公文写作分占60%,主要考查参考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

(三)考察。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时间: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10月16日。报名地点:州司法局政治部。联系人:胡频(联系电话:13974399227);办公室电话:8750133。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的未婚证明;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及同意报考意见;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照3张,并详细填写《州司法局选拔跟班学习人员推(自)荐表》。

(二)笔试。采取闭卷命题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州司法局政治部对考试成绩优秀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局党组研究决定跟班学习人员。

六、跟班学习人员待遇

(一)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编制、职级、供给关系、福利待遇等均在原单位。    

(二)跟班学习人员住宿由州局负责安排,饮食自理,适当给予补贴。

(三)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为一年。

(四)跟班学习期间,由州司法局根据跟班学习人员的德、能、勤、绩情况作出鉴定,并向学员单位提出考核建议。

七、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选拔跟班学习人员作为岗位练兵、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途径常抓不懈。

(二)选拔人员在跟班学习锻炼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跟班学习单位的有关纪律要求,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切实抓好所负责的业务工作。    

 

 

 

                                        湘西州司法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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