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完善“县-乡镇-社区-自然村”的四级网络体系,全力做好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工作重心下沉,服务端口前移,把法律援助送到贫困群众身边;同时为乡镇、村居免费培训“法律明白人”,让贫困群众足不出户可享受法律咨询服务,方便群众快捷便利获得法律援助。
二、创新法援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贫困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特别是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实行接待优先、条件优待、服务优质“三优”制度,上门入户、分门别类地实施法律援助。
三、加强法律援助监管。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中心坚持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工作,在提供服务时更加注重质量优化和品质提升,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审批、指派、承办、回访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对重大、疑难的案件及时予以记录存档,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法援联动服务。完善“大法援”格局,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的“法律援助+”长效机制,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衔接,及时引导贫困群众通过法律援助合理维权,让贫困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力量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