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行政复议

古丈县林业局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来源: 作者:王波 发布时间:2023-03-15 15:36:51 字体大小:

3月14日上午9点,吉首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审法官敲槌宣布开庭,审理原告刘某华诉被告古丈县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该局局长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表辩论意见。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该局高度重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好庭前准备,及时明确了由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该件行政诉讼案,并将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提前反馈给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就案件情况进行了陈述、辩论,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说明,最后就解决实质性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政府服务于民的试金石,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该局主要负责人以积极的态度出庭应诉,告官见官、出庭出声,既是对法律和民众的尊重,也是法治政府良好形象的展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增强法治观念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依法依规服务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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