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行政复议

湘西州出台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 作者:杨光华 林峰 发布时间:2022-06-30 11:02:09 字体大小: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的办理,提高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效率,保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顺利开展,日前,湘西州人民政府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湘西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于6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暂行规定》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及监督保障等方面对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进行了全面规范。

《暂行规定》共五章二十六条,对湘西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和程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讨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定期报告制度、工作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并对组织旁听、履行复议决定和生效裁判、反馈司法建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暂行规定》的出台,是湘西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全州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湘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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