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湖南省司法厅公告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我州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在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时间
2022年7月12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二)申请地点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办公楼207室(地址:湘西州高新区州府西路9号)
(三)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四)防疫要求
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湖南省、湘西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严格按照网上预约时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主动扫场所码并出示湖南居民健康码、行程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办公楼,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领取号码有序办理,领证后应及时离开。对体温异常和不符合条件人员,禁止进入大厅。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州办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需按湘西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43-8750586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