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关于举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1 16:58:25 字体大小:

      根据立法程序要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为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按照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决定召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2年4月下旬举行(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事项及内容

    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组成人员(共30至35人)

   (一)听证代表名额20至25人。

    1.公开产生公众听证代表:凡年满18周岁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如果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名额,采用随机抽签办法确定听证代表;

    2.州内相关专家:邀请州内相关专家、学者参加;

    3.州内相关职能部门:邀请州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4.“两代表一委员”:邀请部分州县(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5.各级道德模范:邀请省、州、县(市)道德模范参加。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湘西自治州文明办、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17:30。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网上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发送。

    联 系 人: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祝梓翔  15074329862

           电子邮箱:xxzwmlf@163.com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戴琳  13974375267

              电子邮箱:fzbwjk@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人请提前下载相关资料,做好参会准备。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将于2022年4月1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湘西州文明办、湘西州司法局网站公布,并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资料及时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听证代表及其它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

    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2.《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2022年4月1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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