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通知公告

湘西州司法局关于发放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 作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1-04-18 12:33:35 字体大小: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湘西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州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为落实省、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止人员聚集,本次证书领取采取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方式进行。

    二、领取时间

   (一)网上预约时间、方式

    4月19日8时至4月23日17时。领证人员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预约现场领取证书时间。

    (二)现场领取时间

    4月20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领证人员因故不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需向我局提出延期领证申请,下载并填写《延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书》(附件3)发至邮箱:497226039@qq.com,联系电话:0743—8750586。

    三、领取地点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地址:吉首市高新区州府西路9号。

    四、提交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1份

    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2份(附件1)、《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1份(附件2),请于附件中下载打印并预先填写后到申领现场提交。

    五、领取流程

    1、检测区测量体温,出示绿色电子健康码、行程卡,填写《领证人员信息登记表》;

    2、在指定等候区取号,等待办理;

    3、进入领证区出示身份证,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信息采集表》、《满意度评价表》;

    4、领取证书。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要求,证书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现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

    2、在证书领取的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领取号码有序办理,领证后应及时离开。

    3、领证人员必须在体温测量区进行体温检测,并向工作人员出示绿色电子健康卡(领证人员应提前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和手机号码办理健康卡),后方可进入。对体温异常和不符合条件人员,禁止进入领证区。对从高风险地区或境外返(来)州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

    咨询电话:0743—8750586。


    附件: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2.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

3.延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书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2021年4月18日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docx
2.《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docx
3.《延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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