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5 17:20:10 字体大小:

永顺县人民政府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关于举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为加强对芙蓉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利用,根据立法安排,《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成。按照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为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永顺县人民政府、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决定召开《条例(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5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事项及内容

    对《条例(草案)》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组成人员(共30至35人)

   (一)听证代表名额20至25人。

    1、公开产生公众听证代表:凡年满18周岁,关心熟悉或关注芙蓉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有关情况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如果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名额,采用随机抽签办法确定听证代表;

    2、州内相关专家:邀请州内相关专家、学者参加;

    3、邀请州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4、邀请部分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永顺县人民政府、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5:30。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条例(草案)》听证会报名表。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以电子邮件发送。

    联 系 人: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立法科戴琳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淑珍

    联系电话:13974375267、0743—5223803

    电子邮箱:fzbwjk@163.com、ysxlfb@126.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人请提前下载相关资料,做好参会准备。

    永顺县人民政府、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将于2021年5月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湘西永顺县人民政府、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网站公布,并将《条例(草案)》等资料及时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听证代表及其它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

    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2.《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草案)

永顺县人民政府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