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湘西自治州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证书颁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发证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8:00-12:00,14:30-17:30。
三、发证地点
湘西经济开发区州府西路9号湘西州司法局207室。
四、发证程序
申领人现场申领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一式一份);
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4、《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
5、《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一式一份)。
材料的3、4、5项内容请于附件中下载后填写。
司法行政机关核实申领人身份后,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首次备案,申领人签字确认。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或者邮寄。
根据省、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确保证书颁发工作有序进行,现场领取要求如下:
1、申领人必须佩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测量, 在场外检测区有序等候,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申领人请延期领取。
2、申领人需向工作人员出示当地绿色电子健康码信息,(如湖南省则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3、场内设有等候区、办理区,申领人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在警戒线区域内,完成填写表格、身份核实、证书领取工作,间隔必须保持一米以上,人员不得聚集。
4、从高风险区或境外返(来)湘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
疫情防控期间,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申领人在发证期间不能前往领取证书的,请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期间向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提出延期申领申请,确定延期领取时间,证书由我局统一代为保管。(延期申领办理手续请详见附件1 )
咨询电话:0743-8750586
附件1、注意事项
附件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4、《延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书》
附件5、《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