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关于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湖南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 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湘西自治州司法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面审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三、面审地点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办公楼411室(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州府西路9号)
四、面审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
五、防疫要求
申请人必须佩戴口罩,出示绿色电子健康码,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测量。有从高风险区、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申请人请提前联系。
六、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0743-8750586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