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统计信息

2019年度司法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行财科 发布时间:2019-05-17 08:22:29 字体大小:
    本部门预算公开包含州司法局、州政府法制办、吉首监狱、州强戒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州司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监督。

    2、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3、监督管理吉首监狱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管理吉首监狱。

    4、指导管理全州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指导监督全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管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5、指导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7、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8、监督管理全州法律援助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州司法鉴定工作。

    11、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12、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司法局机构设置

州司法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证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科、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装备科、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和政治部(下设组织干部科、警务科、教育培训科),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包括二级机构:州司法行政干警培训中心、州法律援助中心、州乾城公证处。

州政府法制办

1、职能职责

统筹规划全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州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指导全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全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受州人民政府委托,联系仲裁工作。

2、机构设置

政府法制办为正处级行政机关。内设科室4个,综合科(人事科)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下设一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二级机构(州政府法制事务中心)。

吉首监狱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狱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管理监狱,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处罚和改造。

(三)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狱情动态,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格管理监狱人民警察,实施纪律监察,组织开展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负责监狱干警的警衔、奖惩、任免、考核、劳资等管理工作。

(五)完成州人民政府、州司法局、和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首监狱部门机构设置

吉首监狱内设30科室(监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州强戒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严格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程序、手续和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存在和发生的各种问题;按期办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手续。

    2、搞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日常活动管理。维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秩序,防止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犯罪、非正常死亡等重大事故发生,保证强制隔离戒毒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根据戒毒需要,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习艺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4、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对吸食不同种类毒品的,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5、依法对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和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的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根据诊断评估结果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提前、按期、延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

    6、依法对戒毒康复的管理教育及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7、严格管理戒毒人民警察,实施纪律监察,组织开展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负责民警的警衔、奖惩、任免、考核、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8、承办州人民政府、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强戒所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21个科室,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 属二级预算拨款的全额行政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州司法局机关本级、州政府法制办本级

2、二级机构:州司法行政干警培训中心、州法律援助中心、州乾城公证处、州政府法制事务中心、吉首监狱州强戒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部门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7.3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214.5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32.8万元;支出总计8247.3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5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18万元,既包括基本支出1524.87万元: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支出851.02万元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款94.8万元用于法治宣传及法律援助办案。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29.16。法制办专项经费支出24.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面犯人生活、其他监狱开支411.66万元用于服刑人员生活、警示教育基地经费、民警的服装经费、监狱业务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194.6万元,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及医疗康复支出;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120.8万元,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转化、所政设施购置及维修等支出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24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47.3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214.5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2.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74.48 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24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6.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5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1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74.48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的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7.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396.2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5851.92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44.3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51.0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普法宣传支出86.8主要用于监所管理、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工作、社区矫正经费等工作经费,法律援助款8万,用于法律援助等工作经费。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29.16万元。法制办专项经费支出24.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面。犯人生活支出369万元,主要用于服刑人员生活,其他监狱支出42.66万元,主要用于警示教育基地经费、民警的服装经费、监狱业务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支出194.6万元,主要用于犯人生活,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120.8万元,主要用于戒毒场所的设施维修、技术装备购置、强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安全保卫等方面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州司法州法制办、吉首监狱、州强戒所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4.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3.95万元,下降2.1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32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预算减少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8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司法系统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预算2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使用情况: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有公务用车2执法执勤用车10通用设备1341台(套),专用设备106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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