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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召开《湘西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

来源: 作者:尚莹、张宏春 发布时间:2021-04-22 16:58:40 字体大小:

    4月20日,州司法局派员出席了《湘西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

    州住建局起草的《湘西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2020年11月底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两个草案签转送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因两草案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权利义务覆盖面广,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我局提出建议补充听证会的法律程序。通过州司法局多次指导,今年2月,在湘西州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布了《湘西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4月20日听证会圆满完成。会上,20余名人大、政协、州直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协会、物业服务公司、律师、业委会、业主代表就《湘西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中涉及物业公司的选聘、行业协调、业委会成立及小区管理等问题进行发言,《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讨论则集中在应急专项维修资金的内容上,多位代表反馈启用应急维修资金的程序宜简化并有时效保障。代表发言结束后,州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听证中各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州实际,对《湘西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修改,修改后送州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州人民政府常委会会议审核,通过后颁布实施。

    听证会是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一项重要形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充分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本次听证会的召开正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将严把制定程序关,为建设高效、廉洁、科学、民主的政府履职尽责。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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