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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来源: 作者:保靖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13 11:13:17 字体大小:

11月2日,中共保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卢向荣主持会议,县领导宋垚彪、阳文魁、唐  正、龙文斌、向治学、何绪林、彭光海、龙欧玲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全面依法治县办主任宋垚彪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配合迎接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方案》和《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全面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做到“四个亲自”。对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实行“两个纳入”。要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由组织部门负责落实,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要求严格问责。

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督察的迎检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科学安排,务必细致研究督察细则,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查漏补缺,坚决不能拖后腿。二是迅速安排。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将省州的要求传达下去,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三是加强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和乡镇的指导,及时收集资料、及时做好总结、及时向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

会议要求切实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落实。一是要履职尽责。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创新成果,把好做法、好经验运用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中。三是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要在招商会、推介会等会议上,多推介我县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对我县发展前景的认可度和投资积极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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