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工作动态

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 彰显基层治理新成效

来源: 作者:蒋志钊 向俊杰 发布时间:2023-02-02 16:11:23 字体大小:


近年来,湘西州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文章,践行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夯实行政执法的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效,为全州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实现了人民群众满意、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目标。

重心下移,举好乡镇综合执法“指挥棒”。坚持“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采取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三种方式,使县域执法资源与乡镇内部各部门资源融合为乡镇可统一调配、整合的行政资源,不断增强乡镇政府在第一线治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推动县域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同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缩短执法半径、提高执法效率。

突出重点,提升乡镇综合执法“软服务”。针对乡镇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按照责权统一、便民利民、提高效能、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实行流程再造、提速办理、限时办结。相关事项通过授权、委托、代办、协助等方式进一步下放给乡镇,在乡镇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村级设立便民服务点,夯实了基层执法基础,实现了由“看得见、管不着”向“管到底、管到位”的转变。长期以来村民投诉较为集中且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乱搭建、乱堆放、黑网吧等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乡镇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了加强,社会秩序、市场秩序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民的满意度有了一定提升。

融合优化,谋划乡镇综合执法“责任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在全州各县市已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乡镇(街道)中,已对100多项乡镇权利和责任进行动态调整,将涉及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近50项赋权至乡镇。将过去多个职能部门分别执法改变为综合执法队统一行使,减少了部门间的职能交叉、权责分割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

创新发展,打造乡镇综合执法“新样板”。在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新的社会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对政府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革新对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良好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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