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规划计划

2008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0 00:00:00 字体大小:
 

2008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08年,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州委提出的“科学跨越、富民强州”目标和“一化三基”发展战略,“坚守三个一、用活三个优、瞄准四个目标”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治大局稳定

1、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和巩固现有乡镇、村(社区)调解机构、人员,建立一支专门的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实现村村有调解专干、组组有调解员。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好医疗纠纷、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2、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在开展日常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围绕处非后续工作,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集中力量化解好涉及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好非正常上访、民转刑案件、跨区域跨部门的群体性事件和多年积累的矛盾、积怨。

3、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三调联动”,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帐,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等。四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等。发挥公证效能,履行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二)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4、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继续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服务团队,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法律服务进驻重点企业”等活动,为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工程,为企业的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提供及时便捷高效法律服务。二是

5、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社区)活动。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促进我州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改革、落实惠农政策提供法律服务,为群众涉及的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在重点乡镇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大力推动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

6、大力拓展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顾问,促进公平竞争,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抓好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州法律服务市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推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考核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完善执法档案。

(三)大力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刑释解教工作。

8、加强衔接管控,建立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失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9、强化帮教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落实“一对一”、“多对一”帮教措施。继续开展“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广辟就业渠道,做好帮困扶助工作,促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10、创新完善基础管理。在积极增加投入的基础上,县(市)分别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州、县(市)安帮办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台帐和信息库、信息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四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按照州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要求,落实工作经费、机构、人员,在吉首市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其他7县推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提高教育矫正效果。

(四)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11、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高标准做好“五五”普法迎检验收工作。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村群众、青少年学生、农民工法制教育,增强全民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党政机关依法执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

12、组织各类主题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年内在每个县组织一场法制文艺汇演,每个乡镇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年开展一次集中送法下乡活动,实现户平一本法制书籍,乡乡一场法制戏曲,校校一名法制辅导员,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效果。同时大力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即搞好传统的法制知识竞赛、法律咨询、辅导培训,又积极利用党员远程教育、法制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13、全面开展依法治州、依法治县(市)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创建面达总数的40%以上。

(五)突出服务民权民生,做优做强法律援助。

14、紧紧抓住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契机,强化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完善县(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运作模式,形成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为补充的法律援助体系。

15、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范围。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实现全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以上。

(六)突出监管安全稳定,提升教育改造质量。

16、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机制,落实安全稳定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好监所安全稳定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消除各类安全稳定隐患。

17、贯彻落实监管首要标准,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完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推进狱(所)务公开。

18、全面加强生卫工作。认真吸取总结处置州劳教所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经验和教训,切实加强监所内部生活卫生管理,确保生活卫生经费足额到位,着力改善罪犯劳教人员生活。加大对疾病特别是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确保不发生成批流行性疾病,杜绝重大疫情发生和监所内病亡、食物中毒、医疗事故等。

(七)突出抢抓发展机遇,夯实司法基层基础。

19、继续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确保2008年基本完成国债项目任务,同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经费投入,加强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健全管理体制,提升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的履职能力。

20、充分利用国家启动内需和推进司法保障体制改革有利时机,积极超前谋划、超前规划,大力争取项目资金,全面实施州局、8县(市)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和监狱、劳教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配合制定落实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标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大项目推动司法行政发展,改善司法行政机关交通工具、办公设施和办公条件。

21、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要求,建立完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监所管理、法律服务等信息网络平台。

(八)突出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22、把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强化理论武装,继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着力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3、配合司法部、省司法厅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在全州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人民调解骨干进行一次轮训。

24、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减刑(期)、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的程序和标准,加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督查力度,年内组织一次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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