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司法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立法规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有关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5、指导全州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州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州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州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州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省政府或国务院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州本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全州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群众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负责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管理吉首监狱。
9、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管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10、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全州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州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13、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5、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及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主题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管理、维护州司法行政官网及其相关信息的对外发布,做好法治新湘西公众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负责与各级新闻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做好对接协调工作,应对处理全系统和局机关网络舆情。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湘西州司法局本级内设科室22个包括:办公室、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立法科、监狱工作管理科、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州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科(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州行政执法监督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干部科、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宣传教育培训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6人,实有人数7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湘西州司法局本级。2、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州法律援助中心)、湘西州乾城公证处。湘西州司法局本级为正处级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0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0.1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5.33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00.1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27.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2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5.33万元,主要是人员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00.1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27.09万元,占79.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9万元,占9.94%;卫生健康支出72.98万元,占4.05%;住房保障支出121.22万元,占6.7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43.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公共法律服务22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律师值班补贴、涉法涉诉案件补贴、律师培训、人民调解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等方面;法治建设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工作、依法治州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9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26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10.64%,主要是人员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9万元,拟召开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依法治州工作相关会议等,人数300人,会议内容为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依法治州工作落实推进等;培训费预算18.68万元,拟开展法治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律师工作等业务培训,人数500人,培训内容为法治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0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19万元,项目支出5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