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政策法规科
参与上级机关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改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司法行政法规;审查、清理、编纂厅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法律政策理论调研;组织指导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承办本局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听证与审核工作;受理和审核本局机关国家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