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业务信息

湘西州司法局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市场主体行政执法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工作

来源: 作者:向俊杰 张子宁 刘剑箫 发布时间:2022-07-26 18:55:44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州出台《湘西州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要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州直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经梳理统计,目前共24个州直单位完成裁量权基准工作,并在单位网站上公示。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裁量权基准执行的有14个单位,州本级自行制定的有10个单位,待上级部门出台后再行制定的有4个单位。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针对市场主体编制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并公布的有9个单位。

其中参照上级部门制定执行的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单位有:州税务局14项、州交通运输局37项、州消防支队13项。州本级制定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单位有:州农业农村局10项、州气象局16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00项、州水利局11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项、州卫生健康委员会19项。

下一步,湘西州司法局将对照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免罚轻罚事项清单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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