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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首次受理申请 法律援助 “承诺书”

来源: 作者: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张甲 张烜 发布时间:2021-04-16 16:27:31 字体大小:

    4月13日,在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该中心)政务服务窗口,前来办理法律援助的熊某某当场签署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这是该中心收到的第一份“我为群众办实事”《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熊某某与他人发生健康权纠纷,因其不服一审判决,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前来该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但申请人携带的资料尚缺一份经济困难证明。工作人员告知其可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承诺代替经济困难证明,并向其释明承诺的意义和风险,申请人表示知晓并签字认可,于是,该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其申请,并指派了援助律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解决申请人获取经济困难证明难的问题,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 ,此项措施也是州司法局“为民办实事”向社会作出的六大郑重承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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