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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地方立法清理完毕 年内启动修正工作

来源: 作者:立法科  戴琳 发布时间:2020-11-20 15:03:20 字体大小: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州现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已于11月完成。凡是与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各次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改革精神、民法典精神原则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将于年内启动修正工作。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中央、省关于贯彻落实《民法典》的指示精神,我州及时启动地方立法清理。为了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清理工作,州人大法制委、州司法局向参与起草法规条例或组织实施法规条例的州直部门发出修改建议表,广泛征求意见。

其后,又共同组织了现场调研座谈,召开地方立法集中修改会,

提出了清理、修改的草案。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分管领导还专门召开了由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州司法局和州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协调了清理工作。

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25现行地方立法,初步拟定对1部自治条例、多部单行条例进行打包修正,对2部单行条例启动废止程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于11月审议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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