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业务信息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作者:州强戒所 发布时间:2019-06-18 09:42:00 字体大小:
评价小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绩效考核评价小组

组  长:石志兰

副组长:彭朝阳

成  员:向    高绪军 谭卫红  龙    

           

1.引言

1.1职责概述

1.2支出情况

1.3项目实施情况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

3.2过程

3.3产出及效率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5.2存在绩效问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1、引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湘西自治州州财政局州财绩[2019]5号文件《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所于20194月至6月,组织力量对本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较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1职责概述

所成立于2010年6月23日,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办发(2010)20号文件批准成立,机构性质是行政执法机关,级别副处级,隶属州司法局主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433100448527716Y,机关法人:石志兰,办公地址:湖南省吉首市杨家坪10号。内设23个内设机构仍维持正科级,即办公室、政治处、计划财务科、行政装备科、习艺管理科、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医疗科、警戒护卫科、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科、法制科、信息技术管理科、心矫治中心、警戒护卫大队、医疗戒护大队、纪检(监察)室、出入所大队、强戒一大队、强戒二大队、强戒三大队、强戒四大队、强戒五大队、强戒六大队共七个大队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92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7人,其中待编安置退伍人员8人;退休人员44人。

本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严格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程序、手续和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在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存在和发生的各种问题;按期办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手续。

(二)搞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日常活动管理。维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秩序,防止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犯罪、非正常死亡等重大事故发生,保证强制隔离戒毒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三)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根据戒毒需要,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习艺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四)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对吸食不同种类毒品的,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五)依法对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和强制戒毒期满前的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根据诊断评估结果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提前、按期、延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

(六)依法对戒毒康复的管理教育及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七)严格管理戒毒人民警察,实施纪律监察,组织开展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负责民警的警衔、奖惩、任免、考核、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支出情况

2018我所部门整体支出决算数29,235,011.77元。具体明细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13,636,526.72元,其中:基本工资3,348,578.00元,津贴补贴5,850,115.00元,奖金295,22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580,819.00元,职业年金缴费254,541.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651,242.72元,住房公积金1,308,858.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7,150.00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155,560.79元,其中:办公费1,599,831.10元,手续费3,167.00元,水费94,470.00元,电费126,463.37元,邮电费46,653.02元,差旅费393,250.50元,维修(护)费10,600.00元,培训费440,973.00元,公务接待费55,306.00元,专用材料费1,392.00元,被装购置费201,573.00元,劳务费68,821.83元,工会经费190,374.50元,福利费194,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7,885.47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53,703.39元,其中:抚恤金178,478.00元,生活补助2,112,442.39,医疗费213,900.00元,奖励金6,004,333.0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4,550.00元

④资本性支出2,089,220.87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41,540.00元,大型修缮1,673,853.8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3,827.00元。

1.3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0,168,445.14元。2018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49,288,936.0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29,235,011.77元,其中: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3,636,526.72元,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172.76元,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41,261.00元,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552,388.03元,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2,442.39元,项目支出资本性支出2,089,220.87元;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0,522,369.37,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61,993.19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360,376.18元。

2、绩效评价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湘西自治州州财政局州财绩[2019]5号文件《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实施绩效评价。

2.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8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整体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9]5)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所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9415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月17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7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8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

2)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13分(10.5

目标设定到预算配置具体分析如下: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及省、州禁毒工作等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20号)等相关文件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我所根据省戒毒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稳定风险等级考核评估及分类管理规定》的通知(湘戒毒发[2018]6号)及其考评细则,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编报2018年州本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2018年州本级部门预算部门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本年度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批复的机关行政编制为92名(见州政办发[2010]20号文件)实际在职人员97(按照相关政策超编安置退伍人员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7÷92×100%=105.43%,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0.5分。

4“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小于或等于0的计满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上年度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为300,000.00元,本年度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为300,000.00元,实际开支55,306.00元;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00,000.00元,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00,000.00元,实际开支300,0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三公经费”变动率=(600,000.00-600,000.00)÷600,000.00×100%=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4分。

3.2过程61分(58

从预算执行到预算管理具体分析如下:

(1)预算完成率5分:完成率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年初结转和结余168,445.14元,年初预算17,260,500.00元,本年追加预算12,028,436.00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2,369.37元;本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168,445.14+17,260,500.00+12,028,436.00-522,369.37÷(168,445.14+17,260,500.00+12,028,436.00)×100%=98.23%。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5分。

说明:往年结转结余预算内基建资金10,000,000元及2018年预算内基建资金20,000,000元不列入计算基数。

(2)预算控制率5分:控制率0-10%(含)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

本年年初预算为17,260,500.00元,预算追加数为12,028,436.00元,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12,028,436.00÷17,260,500.00×100%=69.69%。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2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新建楼堂馆所,计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新建楼堂馆所,计5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控制率在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2018年度本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2,603,172.76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2,673,200.00元,本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2,603,172.76÷2,673,200.00×100%=97.38%,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控制率在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2018年度本“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55,306.00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55,30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00,0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0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30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00,000.00)。“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355,306.00÷600,000.00×100%=59.22%,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100%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2018年度本已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应进行集中采购的,均已进行集中采购,本年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700,0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290,000.00元,工程采购20,000.00元,服务210,000.00元)。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700,000.00÷700,000.00×100%=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6分。

(8)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本所制定了《湘西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管理制度》,计2分;制定了《湘西州强戒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计2分;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得合法、合规、完整,计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计2分。还制定了《湘西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湘西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湘西州强戒所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相关的管理制度已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制定的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按照政府对预决算规定的信息内容、时限实行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在制度的制定上较详细,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预决算信息管理的公开透明方面做得较好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3.3产出及效率26(得26分)

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具体分析如下: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结果咨询州司法局答复没有打1000分8分。

根据州司法局《关于2018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本所领导班子考核定等为“一等(优秀)”,按分制为1000分。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1000÷1000×8=8分。

2)社会效益6分2018年,我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局“保安全、保收治”精神,着力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首位意识,不断完善安防设施,切实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了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3行政效能6分本所以安全稳定为底线,强化教育、整顿作风、严格执法、强化服务、落实责任,确保了场所的持续稳定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全年具体开展如下工作:

1、聚焦政治建警,突出抓好队伍建设。一是突出政治建警。以党建为龙头,以“干部能力提升年”为抓手,切实打造过硬队伍。进一步完善了《湘西州强戒所奖惩办法》和《湘西州强戒所创先争优活动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积极创建州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党员先锋岗”活动,先后完成了3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强了党支部书记,充实了支委班子。今年以来,共举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等专题讲座10堂,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培训12人次,参加省、州等各级各类学习培训329人次,赴扶贫点走访596人次、社区共建127人次,赴韶山、桑植开展革命教育36人次,评选道德模范1人,岗位标兵16人、先进党支部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4人、优秀共产党员14人。二是积极落实各类惠警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将2016年公休补助、2017年综治奖、文明奖、民族团结创建奖、2018年医疗铺底资金、职工车补发放到位。增长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30%,兑现岗位标兵、戒治示范大队、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等各类奖励6万余元;组织全员体检140人次,发放警服600套;提升伙食标准,配发了水果及生日蛋糕;先后开展了“三.八‘做新时代女性 展女民警风采’”、“五.四‘缅怀革命先烈 践行初心使命’”、“五.四‘志愿服务进社区 共建和谐大家庭’”、“六.一‘童心向党 温暖童行’”、“庆祝建党97周年表彰大会”、“走向非遗 走向蜡染”等活动,有效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聚焦“六无”目标,全力抓好场所安全。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年初,对班子成员分工和所领导、科室联点进行了调整,配齐配强了戒治线特别是大队领导班子,提拔重用7人,轮岗19人,优先确保了安全力量。严格安全工作周例会、专题会和研判会制度,将省局新修订的《安全稳定风险等级考核评估及分类管理规定》(2018〕6号)逐条逐项分解,到所领导、到科队,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二是强化专项治理。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三打击一整治”、“安全隐患清零”、“百日安全竞赛”等专项活动,切实强化排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共开展安全大排查12次,排查隐患点45个(其中:一类35个,二类6个,三类4个),清除隐患点41个、清理违规品39件,累计处罚戒毒人员27人次,扣发民警考核奖1.6万余元,场所管理秩序明显改观。三是严格问题整改。对照《司法行政机关强戒所生活卫生管理规定》、《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结合省局季度检查和视频监控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归总(共4类51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推进表。共开展专项督查6次、应急预案演练4次,对注塑机、消防通道、配电房实行了挂牌重点管理。除安装自动售货设备、电子商务平台、食堂农药检测设备因资金问题正在落实之中外,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聚焦应收尽收,着力抓好人员收治。一是加强基础设施改造。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将戒毒人员习艺车间、宿舍、食堂、院内篮球场和院外围墙、民警食堂、变压器、停车场、水电线路等进行了全面整修改造;按照与全国司法系统联网的要求,建立了电子政务外网,将信息指挥中心系统进行了升级,补装了智能高清摄像头、DVR、解码器、存储硬盘、光电板、电脑、信息接收盒等设备一批,实现了与省、部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完成了与司法部的视频点名系统建设和与全国戒毒系统的监控视频对接,切实确保收得下、管得住。二是严格落实净身入所制度。投入资金100余万元,为戒毒人员定制服装 5000套、鞋2000双,严防毒品入院,严把收治关。三是加强了同州禁毒委、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汇报,做到应收尽收。今年以来,累计收治戒毒人员9批次351人。

4、聚焦特色亮点,扎实抓好戒治质量。一是夯实教育基础严格落实周二教育日制度,狠抓入所教育和个别谈话,切实强化戒毒人员行为养成。今年以来,共处罚戒毒人员25人次,成功转化重点人员7人(其中:所管1人,队管6人),举办法制讲座2堂,播放爱国电影2场。二是突出场所文化建设。制作文化展板56块、张贴墙画30余幅,定制民族服装500套,先后开展了“情暖场所 关爱孩子”、“‘科学戒毒 你我同行’6.26禁毒宣传”、“戒毒人员队列训练暨条规背诵比赛”等大型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戒治文化氛围。三是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花垣县为重点,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百千万”戒治典型工程。今年以来,全省社区戒毒工作现场推介会在我州花垣县胜利召开;选送的戒毒人员饶三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第二届“百千万”戒毒操守典型银奖。

5、聚焦重点工作,奋力抓好项目推进。在省厅、局的关心支持下,我所项目建设新址位于吉首市峒河办事处合群村,占地95亩(场所80亩,公用面积15亩)。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汇报跟踪力度,已完成了清表、定桩、测绘制图、国土证及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计划2019年年初完成“三通一平”,上半年“主体工程”动工。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6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满意度问卷得90分(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

通过向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及部门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经统计对本的履职效果、厉行节约、信息公开等情况满意度分别为:服务对象为100%、社会群众为100%、部门内部员工为10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50%+社会公众满意度×40%+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10%)为100%,对本工作开展情况、社会效益等关注程度高,满意度还好,大于9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6分。

本所在2018年的工作中,为政府在法制领域作出了一定的成绩通过本所全体人员的努力,使我州强戒教育矫治质量和法制化水平得到了有力提升,为我州的法制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4、需要说明事项

2018年度在职人员控制率、预算控制率上扣分太多,主要由以下原因形成:

1)在职人员控制率105.43%,总分3分,得分0.5分。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7,其中:在编民警职工77人,职工20人超编原因为超编安置退伍人员8人。

2)预算控制率为69.69%,总分5分,得分2分。我所2018年度预算追加32,060,136.00元,其中:1,476,250.00元为2017年-2018年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性奖励,3,733,283.00元为2017-2018年综合治理、精神文明、民族团结进步奖励金,2,599,085.00元为政策性调标工资,10,997.00元为2018年年终一次性奖金缺口部分,844,550.00元为公务交通补助,333,000.00元为警察加班补贴,166,430.00元为抚恤金,254,541.00元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职业年金,2,642,000.00元为追加专项经费,20,000,000.00元为2018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以上追加经费因不可控性及政策性调资形成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本所绩效评价最后得分94.5分。评价等级为:

5.2存在绩效问题

1由于年初编制预算的不可控性,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使预算完成不高、预算控制率很高,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

2通过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及单位内部员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对本的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本所通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吸取了一些教训也收获一定的经验,主要为: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本就因年初制定的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太大,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了大量的预算,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科室)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思,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到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6.2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切实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建议上级财政相关部门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3建议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改善评价计分标准的不合理性,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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