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县市工作

吉首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来源:吉首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4 10:33:23 字体大小: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吉首市司法局牵头在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用“承诺”代替“证明”,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和重复跑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起到重要作用,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我市已清理出涉及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12个单位的证明事项119项,证明材料127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已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6月底前,全市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不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外,原则上都应开始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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