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县市工作

【我为群众办实事】泸溪县公证处推出9项措施让公证服务提速增效

来源:泸溪县司法局 作者:李长好、李倩 发布时间:2021-04-27 09:14:43 字体大小: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泸溪县公证处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效果导向,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推进工作的难点和优化公证服务的“堵点”问题,积极推出九项便民利民“硬核”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证需求,真正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法治泸溪建设贡献了法治力量。

     一、实行“最多跑一次”服务。对群众申请办理的涉及出生、身份、曾用名,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执照)、文本相符、委托声明等几类公证事项。承诺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事人只需往公证处跑一次就能拿到公证书。

    二、实行“延时工作”服务。对已预约的公证事项,实行周末、节假日、工作时以外延时服务制度,满足因平时工作忙而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的人员的需求。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首次接待时,公证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同时以书面形式送给当事人,避免群众多跑路。

    四、实行“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服务。对当事人涉及房地产继承、房地产买卖、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处分等公证证明材料提交确有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可由公证处出具公函,指派专人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核实,代为调查、收集证据,完成公证事项办理。

    五、实行“特事、急事特办”服务。对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经申请批准,可上门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

    六、实行“基层走访”服务。当事人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缺少各部门的档案证据,指派专人到当事人住所地、单位等有关地方下基层走访了解情况。

    七、实行“公证费用减免”服务。为我县低保人员、弱势群体,扶贫对象减免公证费用。

    八、实行“上门遗嘱”服务。针对70周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的人员,开展上门服务,让老人及行动不便的人员不出家门就可以办理遗嘱公证。

    九、实行“温馨邮寄”服务。对平时工作忙没有时间领取公证书的办事人员,提供邮寄服务,方便办事人取证。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