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县市工作

我为群众办实事——保靖县司法局这样做

来源:保靖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3 11:50:44 字体大小:

    保靖县司法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提高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为民办实事的举措,注重学用结合,采用“2233”法,即:纠纷调解“两就”。一是就地申请:凡有矛盾可到村社区申请调解;二是就地确认:如有需要可向当地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法律服务“两快”。一是法律援助受理快:低保、五保、老年人、军人军属、农民工民事案件免审查,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二是刑事案件指派快:刑事通知辩护受理快,案件当天指派。公证服务“三减”。一是减少费用:年满70周岁以上的公证费用;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减免公证费用;二是减少跑腿:对办理事项可到村一级一次性告知,对行动不便的群众上门办理公证;三是减少资料:对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事项,无需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由公证处主动调查取证。矫正帮扶“三帮”。一是帮助远程会见:设立连通省内监狱的远程视频会见室,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因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等原因而探视不便的,通过如法网申请后提供视频会见服务;二是帮助心理咨询:与县社工协会协作,购买服务,定期给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三是帮困难子女:对社区矫正人员子女,加强与教体、民政部门衔接,保障其合法权益,争取多方资助。

    据统计,自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保靖县司法局坚持服务大局聚焦群众热点难点,通过“2233”法,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把“教育整顿炼铁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于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共为民办实事141件次,及时办理法律援助13件,上门办公证1件,减免费用7000余元,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惠及群众的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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