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县市工作

凤凰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

来源: 作者:凤凰县司法局 莫有兵 付理丽 发布时间:2020-12-14 11:09:44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有效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凤凰县司法局积极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抓管理红线不放松,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紧抓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红线不放松,依托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接收、日常管理、期满解除等一系列功能信息化处理。利用手机GPS定位,实时动态查看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同时,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验暨警示教育活动,深入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出现脱管、漏管。

    坚持个性化帮教理念,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坚持“监管教育并重”理念,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为切实提高矫正质量,为各司法所购买配备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志愿标志马甲300余件,极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等集中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监管、教育和帮扶相结合的个性化帮教理念,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干预,运用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方法进行心理矫正,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信心。

    夯实安全稳定基层基础,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认真对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制度规范,深入查找社区矫正监管隐患问题,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帮教扶助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验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升教育矫治的工作质量。

    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一是加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围绕《社区矫正法》立法背景、法律条文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并订购《社区矫正法》释义一书30余册,辅助全系统干警正确理解、把握和执行法律规定。二是做好入矫接收教育宣传。印制《社区矫正法》小册子2000余份,后附监督电话,在报到接收、入教宣告等重点环节,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在矫意识。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对于拟判缓刑、假释人员,深入村居、学校,入户走访村委干部、附近邻居及其亲属,详细地了解拟缓刑和拟假释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及相关单位和周边邻居对其日常社会表现的评价,形成调查评估意见反馈给法院和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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